近期,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组织抽检14类食品共386批次样品,合格样品378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不合格样品中:冷冻饮品不合格样品3批次,酒类不合格样品2批次,调味品不合格样品3批次。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敦化市独流酱油老醋商店销售的标称吉林省春莲酱菜酿造有限公司生产的豆麦香酱油(酿造酱油)(350ml/袋、豆麦香及图形商标),氨基酸态氮(以氮计)、铵盐(以占氨基酸态氮的百分比计)、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公主岭市阳光水果蔬菜综合超市解放路店销售的标称公主岭市范家屯镇北方酿造厂生产的二元酱(400g/袋),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南关区万年宏超市销售的标称吉林省稻香醇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稻香醇酒(白酒)(450mL/瓶 酒精度:42%vol、稻香醇商标),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四)双阳区红旗冷冻食品销售处销售的标称长春华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果橙冰冰(冰棍)(50g/袋、华义商标),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标称四平绿泽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朝鲜老雪糕(75g/袋),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双阳区红旗冷冻食品销售处销售的标称长春华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果桃冰冰冰棍(50g/袋、华义商标),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镇赉县嘎什根白酒总厂镇赉镇经销处销售的标称镇赉县嘎什根乡白酒总厂生产的嘎什根酒(白酒)(500mL/盒 酒精度:40%vol、嘎什根商标),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八)敦化市甜甜食品超市销售的标称吉林省春莲酱菜酿造有限公司生产的豆麦香酱油(酿造酱油)(350ml/袋、豆麦香及图形商标),氨基酸态氮(以氮计)、铵盐(以占氨基酸态氮的百分比计)、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已通报各地市场(食品)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长春、四平、公主岭市等市场(食品)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长春、四平、敦化市等市场(食品)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热线投诉举报。